一、本保险特约承保海拔6000米以内的以下运动:休闲旅游、远足徒步、登山运动、救援技能、营地活动、露营、丛林穿越、山地穿越、徒步穿越无人区(沙漠、戈壁等)、野外生存、自驾游、自行车运动、山地自行车、儿童滑步车、平衡车、小轮车、军训、口技、阅读比赛、辩论比赛、歌唱比赛、礼仪教育、素质教育、口才教育、早教、钢琴、戏剧、表演、书法、手工、舞蹈运动、操类运动、航模、机器人、单片机、电子竞技、计算机编程、VR体验、科技类、益智运动、棋牌类、文化类课程、艺术类、体适能等少儿培训项目、滑草、飞镖、射击、射箭、击剑、太极拳、走扁带 、溜索、民族体育项目(如风筝、龙舟等)、划船、蹦床、器械健身、模型类运动、定测向运动、拓展训练、高空拓展训练(不高于20米,且所有从事空中活动的人士,必须绑定安全带)、真人CS、徒步、健步走、登楼、田径、跑步运动、趣味活动、冰雪趣味活动、骑马游玩、马术培训、游泳(公开水域游玩、不含培训及比赛)、轮滑、滑冰、滑板、滑梯、冰壶、球类运动、水上运动(水上趣味活动、游艇游玩、水上摩托艇体验)、帆船、帆板、冲浪、皮划艇,溯溪、漂流、潜水(下潜深度不超过18米)、滑水、洞穴体验(由相关部门开发的固定路线;非固定线路)、人工场地攀岩及下降、自然场地攀岩及下降、攀石、攀冰、绳降、瀑降、崖降、速降、攀树活动、滑雪运动、跳伞、滑翔伞、滑翔翼、动力伞、滑翔机、翼装飞行;卡丁车、赛车、赛艇、赛摩托车以及其他同等风险等级的未列明的运动项目。
二、在保险期间内,如任何被保险人因运动遭受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责任赔付期限自保险期间届满日起180日内有效;对于在上述180日内发生的已支出的社保范围内医疗费用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无免赔额、100%赔偿,方案一限额2万元,方案二限额3万元,方案三限额5万元,方案四限额8万元,方案五限额10万元;本保险意外医疗扩展自费医疗责任:方案一限额5000元,方案二限额6000元,方案三限额8000元,方案四、方案五限额1万元,其中矫形器支具费方案一、二、三限额1000元,方案四、五限额2000元;如在保险期间内发生骨折事故的,继续承担180天后因骨折产生的多次治疗或多次手术的费用,含拆除内固定的费用。
三、.首次就医(限急诊),可开放至一级医院。注:复诊、门诊需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保险理赔医院涵盖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医学研究所体育医院。
四、平安产险附加旅行期间医疗费用补偿保险(互联网版)仅承保因高原病、冻伤、食物中毒、中暑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其中,1)因高原病及冻伤发生的医疗补偿,方案二限额2万元,方案三限额5万元,方案四、方案五限额8万元。2)食物中毒、中暑医疗补偿责任,方案一限额1000元,方案二限额2000元,方案三限额3000元,方案四限额4000元,方案五限额5000元。
五、本保险每日住院津贴仅承保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住院津贴,每次最高赔偿天数为90天,其中方案一60元/天,方案二80元/天,方案三100元/天,方案四120元/天,方案五150元/天。
六、.自保险生效且等待期满后,被保险人经符合本保险合同释义的医院或疾控中心确认罹患甲乙丙类传染病且达到国家卫生健康管理部门规定的“临床分型”危重型(即满足出现呼吸衰竭且需要机械通气/出现休克/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监护治疗条件之一)我司按保单载明的特定危重型传染病金额给付保险金。
七、个人责任仅承保被保险人在约定的体育运动过程中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身故残疾、医疗费),其中人身伤残赔付比例参考《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编号为JR/T0083—2013);医保内医疗费用每次事故免赔500元后按100%比例赔付,限额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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